遷入新居不久,不慎把一枚戒指遺忘在大樓的溫泉浴室內。為了找回戒指,我在大樓電梯內以及女浴室內張貼遺失啟事。
  啟事敘述當天有幾位太太也在泡湯,而且次日無清潔人員入內,若戒指仍無下落,本人將一一拜訪那幾位太太。我想藉此讓拾獲者有所顧忌而交出戒指,沒想到啟事內容引起鄰居們的不滿,認為我暗喻她們是侵占者。

  數日後,一位女士打電話告訴我她發現戒指的經過:當天她把戒指用面紙包起來放入背包中,打算出門時順道交給管理員,沒想到出門後忘了,而且把戒指一路帶到了台中。之後,她翻開背包,發現一團面紙,以為是垃圾,不假思索便丟進了垃圾筒。回到台北才想起這件事,卻一直聯絡不上我。

  在電話結束前她給了我一句話:雖然你失去了心愛的東西,但是上天一定會給你更好的。這真是一句安慰的話,當初想像失物必定已被占有,未料真相竟是如此出人意表。若不是她打電話來還原真相,我心中的結永遠也解不開,還可能因此誤解他人。

  從這件事我學到了:在真相未明前,不應妄加揣測,否則傷害了別人,也帶來不必要的困擾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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